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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采石制度] 采石文学社社团制度

本主题由 一叶方舟 于 2007-12-31 02:56 推荐主题

采石文学社社团制度

采石文学社章程




第一条

采石文学社是长江师范学院(原涪陵师专)成立最早、规模最大的文学社团,隶属我院团委,挂靠中文系,接受中文系的领导,并得到中文系的支持。坚持社会主义文艺方向,坚持文学为人民服务,坚持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文学方针。

第二条

采石文学社的文学主张是“坚持”、“拒绝”、“远行”。坚持,就是坚守纯文学的文学立场,坚持在文体状态下的写作。拒绝,拒绝浮躁,拒绝商业化、私人化写作,拒绝一切纯文学刊物所应当拒绝的东西。在某种程度上,艺术只有拒绝与社会的认同,甚而成为社会的悖论,才能体现它的真理价值。远行,相对来说,更像是一种告慰。作为校园刊物,我们尽可能地给广大文学青年提供一个实验的平台。无论厚实与散淡,传统与先锋,荒诞与朴实,只要认真生活,一边关注,一边思考,一边写作,我们都愿与你一起远行。

第三条

采石文学社立足校园、放眼文坛,求实创新、积极开拓,努力繁荣校园文学,培养创作队伍,以文学活动和文学作品作为社团生存和发展的驱动力。


第一篇

组织机构

第一条

采石文学社设社长、秘书长各一名,副社长二名,下设编辑部、活动部、宣传部、秘书部四个部。活动部、宣传部、秘书部各设负责人一名,该四部部长与秘书长均为编辑部责任编辑。编辑部设主编一名、副主编二名,责任编辑六名。新生入学时活动部、宣传部、通联部、培训部各部招新成员二名,招见习秘书一名,且均为见习编辑。各部负责人共同组成理事会,理事会为社内最高决策机构,对本社发展方向及重大事务作出决定。

第二条

采石文学社实行社长负责制,本届社长由上届社长推荐,提交院团委和中文系考察、任命,主编一般由社长兼任,也可专门聘请文学功底强、文学创作突出,富有编辑理念的人担任;副社长、副主编由社长提名,责任编辑由副主编提名,各部负责人又社长提名,交社员大会讨论,获半数票通过即可上任;秘书长由社长直接任命,并报院团委、中文系批准备案。

第三条

社长负责全面工作,包括社团人员任免、最终审稿权、批准活动经费及提出本社工作总方针和工作计划,交理事会讨论通过;常务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,具体负责本社的各类大小型活动和日常事务,社长不在时代行社长职责;另一副社长主管编辑部工作,一般由主编(或常务副主编)兼任;秘书负责拟定文稿,作好会议记录、活动记录以及各类材料整理、保管工作,并负责领取各种财物;各部负责人在社长统一部署下负责开展本部一切工作,每项活动须有计划、总结等书面材料以备存档。

第四条

主编负责《采石》期刊的思想性和整体性规划,对期刊的编辑出版负全责;副主编协助主编具体负责实施征稿、编辑、出版工作,并负责召开编委会议;责任编辑具体负责文体征稿、改稿和编辑排版工作;活动部负责“文学沙龙”、迎新会、外出采风、负责写作培训、组织文学讲座等常规活动;宣传部负责社团宣传的具体工作,包括展板宣传、通讯宣传等;秘书部负责社团的资料整理。

第五条

本社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一年,可根据具体情况适时撤免不称职者,报院团委和中文系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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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为采石文学社性质、宗旨、机构篇。
原载 采石文学社社团5JIA1网页,论坛联盟处有链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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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化写作?这个不是很清楚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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